Good Luck To You!
顶部右侧自定义文字
广告位 后台主题配置管理

网站首页 > 新闻 正文

社论 先赔偿后减刑 href="" a a 天经地义

lihaoyu 2024-04-30 19:02:10 新闻 1 ℃ 0 评论

日前,最高人民**正式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进一步正确处理减刑、假释与财产性判项执行的关系。这一规定自 5 月 1 日起施行。

今后,减刑、假释将与财产性判项执行关联,明确了先赔偿后减刑先缴赃再减刑的基本原则。

财产刑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有判无执、执而不力,是一个司法顽疾。很多刑事案件中,犯罪人及其家属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好,在判刑之前,有些还有一定的积极性希望通过赔偿来争取被害人谅解,而在判刑后索性抱着打了不罚,罚了不打不能人财两失的错误观念,拒绝执行已然生效的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判决。

社论 先赔偿后减刑 href="" a a 天经地义

这就导致很多刑事案件当中没收违法所得、罚金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得不到执行。这对被害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也有损司法判决的权威。

将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假释关联,可以激励罪犯积极履行生效判决,提高财产性判项执行率。

先赔偿后减刑,不是花钱减刑

先赔偿后减刑这一机制看似简单朴素,却是**积极探索、不断积累经验的结果。作为上位法的《刑法》将确有悔改表现作为减刑、假释的前提,并没有明确必须先赔偿。之前不少地方**也试点将两者相关联,之后最高法在 2012 年、2014 年、20

本文暂时没有评论,来添加一个吧(●'◡'●)

欢迎 发表评论: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文章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