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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部不适近六年后确诊职业病 用人单位被判赔偿确诊前医疗费

lihaoyu 2024-04-26 11:40:07 新闻 3 ℃ 0 评论

南通市崇川**最近公开了一宗劳动争议案例,涉及职工确诊职业病前的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问题。这起案件涉及到一名周某在某公司机械车间从事车工工作,长期接触铁粉尘和砂轮磨尘,最终被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叁期和肺结核。在公司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后,通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二级伤残并获得了工伤保险待遇。在确诊前,周某自行承担了大量医疗费用。

根据**查明的事实,周某于2014年12月首次就医被诊断为尘肺待排,随后多次就医治疗支气管和肺部病变。**认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考虑到职业病的长期演化过程和对疑似职业病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终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周某2014年12月至2020年11月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共约12万元。

肺部不适近六年后确诊职业病 用人单位被判赔偿确诊前医疗费

这一判决的关键在于确认疑似职业病的起始时间和对相关费用的合理性考量。**认为周某的病情演化为职业病的过程中,治疗期间的非住院时间仍然在接触有害物质的工作环境中,因此认定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关费用。该案例为职工在确诊职业病前的医疗费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司法参考,也提醒用人单位应当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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