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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录 北朝公主死胎案

lihaoyu 2024-04-28 11:16:31 新闻 2 ℃ 0 评论

洗冤录 北朝公主死胎案

苏轼有云: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澎湃新闻·私家历史特别推出洗冤录系列,藉由历朝历代的真实案件,窥古代社会之一隅。北朝公主死胎一案,如今在法史学界仍有较大的影响力。程树德在《九朝律考》中,曾将本案作为祖父母父母忿怒以兵刃杀子孙者,五岁刑;殴杀者,四岁刑一条的背书;沈家本也曾在《历代刑法考·寄簃文存》以学断的形式收录了本案。近年来对此案最为著名的研究,当属台湾地区学者李贞德的著作《公主之死》,该书的序言中对此案这样描述:她因妒忌而施暴,又因驸马外遇而受暴;结婚十年好不容易怀孕,却在丈夫的践踏下流产、伤逝。那么,案件具体是怎样发生的?看似简单的案情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礼法问题?各就各位,审判开始故事的背景是在北魏神龟年间(大约518-520年),首先对即将登场的几位主人公进行介绍:兰陵长公主,北魏宣武帝二姊,孝明帝姑母,皇室成员,身份尊贵。驸马都尉刘辉,乃是刘昶(南朝宋国刘义隆第九子)次子。父亲去世后刘辉作为世子承袭爵位,也算是世家子弟,地位显赫。这位公主并不属于贤妻良母类型,脾气暴躁且善妒,还十分残忍无道。刘辉曾和长公主的婢女通奸致使其怀孕,公主知道后将此女剖腹取婴,用稻草填充了她的腹部扔在刘辉面前。刘辉是名副其实的官二代加富二代,纨绔子弟一枚,没什么才华,能力也不出众,唯对女色情有独钟。长公主残忍地杀死婢女之后,刘辉就一直对公主有所不满,夫妇常有不和睦。二人还曾经离婚过一段时间,后来在公主的坚持之下又恢复了婚姻关系。其余几位分别是陈慧猛、张容妃及二人的兄长智寿与庆和,史书对他们的记载仅仅限于死胎案的案件经过。他们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只是河阴县的普通百姓。还有一位重磅人物,虽然并没有直接登台,但却始终站在幕后操控着整场演出——胡灵太后。北魏王朝初期,道武帝曾效仿汉武帝立刘弗陵为太子而处死钩弋夫人这一举措,规定一旦立太子,就要处死生母,避免子幼母强干预朝政,明元帝、太武帝、文成帝之母均被处死。胡灵太后之前的两任太后——太武帝时期的窦太后与文成帝时期的太后均是从皇帝乳母一跃成为太后。道武帝时的这一规定到宣武帝时仍有影响力,但胡灵太后不仅没有被先帝处死,最终还顺利成为太后,掌握了朝政大权。案件的经过其实非常简单:驸马都尉刘辉与陈慧猛、张容妃二女通奸,不料被其妻兰陵长公主得知。公主对此愤怒不已,于是二人发生了争执。在推搡打斗的过程中,刘辉将当时已经身怀六甲的公主推到地上拳打脚踢,导致公主流产而后薨逝。刘辉、陈张二女及其兄长是否应当定罪?该如何定罪?此案一出,便引起了门下省与尚书省双方之间的争议。门下省坚决维护兰陵长公主,尚书省则全权为刘辉辩护。越俎代庖,****?先是门下省对此给出了判决。这一判,也引出了双方争议的第一个问题:门下省是否具有审判权?北魏朝廷的中央机构设置由于孝文帝的汉化改革,自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开始发生变化,在中央设置尚书、中书与门下三省,作为行政管理、中枢决策机构,这一设置也为此后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奠定了基础。关于门下省的职权,《魏书·穆崇传》中记载太宗即位,为左卫将军,绾门下中书,出纳诏命;尚书省大臣反驳时也认为门下中禁大臣,职在敷奏,可见当时的门下省其实就是皇室秘书机构,主要职责是内侍侍奉左右,辅助皇帝决策,负责诏敕的审核与发出。虽然享有一定的封驳权,但对刑狱案件无权发表意见。其最高长官称为侍中,一般由皇室子嗣或是皇帝的宠臣担任,在当时的朝纲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兰陵公主案件发生时,正由权倾一时的清河王元怿担任门下省侍中一职。元怿,乃宣武皇帝异母弟,孝明帝的皇叔,也是兰陵公主的兄弟。这应当也是门下省极力维护公**益的重要原因之一。尚书省下设诸尚书(曹),每尚书(曹)下亦设若干分曹机构,为具体的行政执行机构,审判案件的权力应当归尚书省所有。参与本案的官员包括尚书令(北魏时期官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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