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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haoyu 2024-04-30 15:46:18 新闻 1 ℃ 0 评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落实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具体措施如下:

一、购房赠送消费券

  • 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惠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非住宅用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契税缴纳手续的个人消费者,可获得电子消费券。
  • 限前10000套,总价值最高1亿元。
  • 购房总价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套发放5000元电子消费券;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每套发放10000元电子消费券。
  • 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 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过期自动收回。
  • 消费券不能转让或共享。

二、加大公积金贷款优惠力度

  •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力度。
  •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告》(惠市公积金〔2023〕19号)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 即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三、取消住房限售政策

取消惠州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

四、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五、精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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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低收入群体、首套购房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等,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实施信贷优惠。

六、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力度,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以上调控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来源:惠州住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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